本报讯(记者杨滨)市工商局、市消协近日开展了“广告与科学消费”评议活动,今天上午公布的评议报告显示:参评的83条减肥广告,仅有一条没有违规内容。
此次被评议的减肥广告涉及药品、保健食品、医疗美容机构、化妆品、减肥器械等5大类53个品牌,其中,保健食品占50.6%,医疗美容机构占33.7%。
在83条减肥广告中,有37%的广告使用了绝对化用语。华尔纤纤宣传“有效率达100%”;百姿、盛妍等专业减肥机构的广告也以“一天减3斤、二天减6斤、三天减10至15斤”这种绝对化用语误导消费者。所以有33%的减肥广告都声称“签约减肥、无效退款”、“反弹退款”、“不减不收费”等“无效”承诺。
澳曲轻、曲美等减肥药品广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今年2月1日起已不允许在大众媒体上发布广告,但这些产品仍利用一些明星的名义宣传其减肥效果;旗人减肥套盒更是通篇以消费者的名义进行减肥宣传。
此外,按照国家规定,食品及保健食品都不允许在广告中宣传疗效,更不允许宣传无毒副作用。然而,许多减肥食品广告中却经常有与药品相混淆的宣传语,如:宫廷秘方、名贵药材、纯中药制剂、无毒副作用,可以使血脂降低、脂肪肝变好等,以此误导消费者。
市工商局有关人士今天表示,将对此次评议中的“问题”广告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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