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邓小群)《深圳市人才市场条例》将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昨天,市人事局召开《深圳市人才市场条例》颁布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余庆出席了发布会。
首部动用听证制度的法规
据介绍,这是深圳市第一部人事人才法规,这部法规10个月内人大常委会经过4次审议,其间就此举行了我市人大听证条例实施以来的第一次立法听证会,最终才得以出台。这部法规是国内首部通过听证立法出台的法规,审议次数之多、历时之长,在深圳人大立法10年历史上是少有的。
中介机构不诚信就“下岗”
目前,职业中介机构的虚假行为泛滥成为社会的公害,对此,《条例》确立了职业中介机构在业务活动中的信用记录。其中规定:人事部门将市场中介机构或个人在招聘活动中的诚信状况进行存档,违反诚信原则的将定期公布。这就意味着,缺乏诚信上了“黑名单”的中介机构,将在市场活动中失去求职者的信任而终将被淘汰。
同时,市人事行政部门将对人才供求信息进行规范管理、科学统计,建立科学规范的人才统计指标体系,定期向社会公布,以减少求职人员的盲目流动。
不得向应聘人员收取押金、保证金
《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享有充分的用人自主权,但是在招聘活动中,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视性规定,这将使曾经堂而皇之在招聘广告中写上“招工拒绝某某省市人员”的做法不再成为可能。此外,一些与招聘职位没有关系的个人信息,应聘者可以拒绝提供。
《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向应聘人员收取押金、培训费、集资款、保证金也属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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