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这是时下许多促销活动的结束语。消费者要问:何谓“最终解释权”?它究竟意味着什么?
“铩手锏”一用就灵
日前,重庆市民张先生花200多元买了一张海报上介绍的电脑显卡,随后发现该卡并非
海报上介绍的有电视输入输出功能的那种。当张先生找到商家要求退换时,商家说,海报上介绍的显卡只是厂家的宣传图片,并非实物图片,而且海报上最后一行写着“本卡最终解释权归生产厂家”。为此,张先生只得自认倒霉。
不少消费者在看到商家的促销广告时,一般迷惑于“礼品赠送”、“抽大奖”之类的承诺,很少留意其藏在最后的“最终解释权”。而一旦发生消费争议时,商家便借此推卸责任。
大多数消费者在商家亮出“最终解释权”时,都无可奈何,以为“最终解释权”是商家的合法权益。因此,“最终解释权”成为了某些商家的一把“铩手锏”。
合法性受到质疑
重庆某商场的一位部门经理说,不少不自觉的消费者经常节外生枝,动不动就大吵大闹,对这样的人,“最终解释权”挺管用。但他同时承认,“最终解释权”只是商家的“一厢情愿”。
记者在走访重庆市消委会后了解到,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明确指出:“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重庆金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认为,商家的“最终解释权”实质上是经营者以声明等方式为自己所设的一种变相特权,它违背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重庆晨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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