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龚学平主持会议,韩正列席会议
本报讯(记者周文菁 实习生王靓)实施了15年的《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人事管理条例》完成了它的“使命”。昨天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第43次会议,表决通过废止该条例,委员们认为,废止该条例的意义在于遵循劳动力非歧视原则,实现劳动力的国民待遇。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学平、沙麟分别主持会议。
据介绍,该条例曾对规范本市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人事管理,推进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等起到积极作用,但目前的实际情况与条例制定之初已发生很大变化。
今年5月1日实施的《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明确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与劳动者新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再适用《市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人事管理条例》中关于劳动合同的规定。自1994年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内外资企业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实现了并轨。
会议审议了《上海市出版物发行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通过了《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工会条例〉的决定》。
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熊建平为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主任,免去张惠民的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郑鲁宁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免去郑鲁宁的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免去唐周绍的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任命叶青为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免去叶青的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任命沈新康为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免去乔宪志的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副主任刘伦贤、胡正昌、漆世贵、厉无畏、包信宝、张圣坤等出席会议,副市长韩正、严隽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光裕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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