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马小森)近两天,本报连续报道并公布了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弹簧软床垫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情况及其结果。消息公布后,有很多消费者打电话来询问如何处理已购买的“黑心床垫”。对此,记者从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黑心床垫”的销售者应当负责给消费者修理、更换、退货;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40条的规定:如果消费者所购产品不具备产品
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他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只要售出的产品有上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就应该依照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如果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此外,如果消费者就所购买的弹簧软床垫产品质量与销售者发生争议时,可以到位于丰台区大红门西路4号的北京市木材家具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仲裁检验。销售者、生产者不履行责任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40条的规定,消费者可以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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