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赵川 通讯员王文艺)昨日,由省、市卫生监督所共同组成的市场检查小组兵分两路,开始对全市药店减肥保健食品进行检查。检查中尽管还没有发现省卫生厅明令查处的“御芝堂减肥胶囊”等四种违法产品,但检查发现,我市药店经销的减肥(增肥)食品存在虚、假、瞒、骗情况相当严重。现场执法人员除将一批违法产品当场查扣外,还抽检了部分“减肥食品”送国家卫生部统一检测。食品当做药品卖上午10点多钟,记者随同执法人员首先来到位居田贝四路的一家某知名药店的连锁分店。在经营面积60多平方米的
药店内,外表包装得十分精美的各种减肥茶、减肥胶囊琳琅满目。当检查人员到来时,一位中年女性正在购买某减肥药。一执法人员顺手指向一盒名为“精力沛”减肥产品告诉记者,不久前,他们曾查处了这家门店经销的这一违法产品,当场罚款1000元,勒令不许继续经销该产品。今天执法人员再次光临时,发现该产品又在出售。
记者发现,这种标明“穗卫食字(1999)第(0674)号”的保健食品,赫然写有诸如能够治疗高血脂、动脉硬化,对心脑血管疾病、记忆衰退、老年痴呆症、皮肤干燥、皱纹增加、黑斑等具有疗效的产品介绍。专业人员指出,该产品标明是“食品”,却混淆视听,以药品属性标明疗效。同时,该产品无卫生局相关批文,属虚假宣传。
在货架上,检查人员发现一盒“皇妃白凤精”,该产品文号为“粤深食卫证字(2000)第17111730001-15号”的保健食品,包装盒上写明:“选用药食同源的精华成分,含人体必须的氨基酸、多种维生素及多种微量元素。是身心疲惫、产后、术后、病后身体虚弱者服用的极好营养品……”而在成分栏写有“当归、人参、鹿茸”等。专业人士告诉记者,这些成分都属“药食同源”类产品,按照国家规定,不能在当做食品时,宣传疗效。该产品明显在“打擦边球”误导消费者。令人惊讶的是,当检查人员将目光聚焦减肥食品时,眼前却冒出个“增淝”食品,该产品由“陕西天福保健品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生产,未经国家功能检测试验,却在产品中虚假宣传保健功效,并大摇大摆同其它药品一起在药店销售。披合法外衣行违法之事检查中,还发现另一种违法保健食品。一粉红色包装名为“佳丽纤美”的减肥食品,从包装盒看,没有任何问题,当细心的检查人员打开内包装,抽出其中的一份宣传单时,发现这份“产品说明”详细罗列了减肥功能:“内含大量激活脂肪酶活性的功能因子,能迅速提高脂肪分解速度,对腰、腹、臀等处脂肪进行强力分解,短期内达到速效减肥目的。产品一盒为一个周期,可望减肥8斤~15斤。”检查人员认为,这种花样翻新、表里不一的保健食品,一样具有误导、欺骗消费者之嫌。检查人员当即勒令,不准销售非法产品。同时,将“细美康轻身胶囊”、“安肤增淝胶囊”、“丽宝佳丽纤美胶囊”等三种产品暂扣。要求经销商提供相关手续,并作进一步的后续处理。在另一组检查中,检查人员来到某著名品牌的连锁药店,同样发现了6种品牌的保健食品存在虚假宣传问题。经营者对违法保健食品熟视无睹据市卫生监督所有关负责人介绍,从今年5月21日起,我市卫生监督人员,每隔两天即进行一次上门检查,迄今共抽查了近30个药品经营门店和超市。检查发现这些门店不同程度存在违法违规现象。在华强北一家具有相当规模的药店,检查人员共检查了119个品种的保健食品,结果发现涉及虚假宣传的竟有78个。专业人士告诉记者,从近期检查的情况看,药品经销商普遍只顾营利,忽视索证,对违法保健食品熟视无睹。在门店相当一部分保健食品违反卫生部有关规定,如无产品卫生许可证,无近期卫生合格检验报告,无保健食品批准证书,配方有药食同源品,却故意做虚假宣传,进口保健食品则缺乏口岸检验检疫报告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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