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云龙/文
艺术家说,电影是“遗憾的艺术”,而我要说,消费也是“遗憾的艺术”。
商家常说,顾客是上帝,但是咱这“上帝”的遭际却不敢恭维。比方我们的一些厂商的所谓“三包”,其实仅仅只是一种笼络人心的圈套与花招,假若你真的碰到问题商品,立
马会遇到一句话打发掉的待遇。而在美国以及一些欧洲国家,商家明文规定商品出售使用一月后,无论有否退货理由,厂商都必须退货退款。这种退货要求,有的不是因为商品有问题,而仅仅只是出于对某种商品的不喜欢。即便如此,商家都十分乐意接受这种在国人看来近乎“无理取闹”的举动。可越是这样,在人家那里越是要求退货的少。
历数我们现实生活中诸多涉及消费的事儿,几乎很少不是让消费者“遗憾的艺术”的。就说居家买保险吧,本来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许多人不惜重金为未来投保。但绝大多数人根本不知内情,只是冲着那些花言巧语而去的。待到业内人士自曝“黑幕”之后,方才大呼上当。
再说这买商品房的事儿,无须看电视广告与报纸广告,你只要上街,一天到晚就有各家房产商的业务员向你手中左一张、右一张塞那些花花绿绿的楼盘广告,每一张精美的宣传品,无不充满着煽情的蛊惑与温柔的引诱。什么依山傍水、独享都市自然,堪为绿色居所啦;什么黄金地段、旺铺区位,超值享受啦,搅得人跃跃欲试。可待到交了订金,签了合同,交了首批房款,余下的麻烦与遗憾便接踵而至:房产商不是拖延交房时间,就是面积缩水,尤其当拿到了钥匙后发现他们吆喝的与眼见之实大相径庭,惟有大呼上当的份了。你说退房吧,早不见房产商的影子;你说打官司吧,又注定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有句流行歌词说,有多少爱可以重来,这立马让我联想:有多少遗憾可以再来?黄金假期出行旅游的种种不快、上午买的东西下午就动弹不得的尴尬、一件几十元的衣服用名商标贴金后转眼身价翻几倍十几倍的愚弄,就连买一本想读的书也发觉是盗版。还如吃米面发现掺进了工业用油作增光剂,买海鲜遇到的是用福尔马林、来苏尔药液浸泡之物,等等让人上当受骗的欺诈之行,哪一样不是让消费者遗憾的呢?
面对消费的遗憾,我想,消费者仅有恼怒、抱怨是不够的,仅靠投诉于各级“消协”也是不够的,还得寄希望于全社会诚信与法治之风蔚然形成。不然,蒙骗、欺诈、愚弄、亵渎“上帝”的事就不可能绝迹。
目击者,亲历者,见证者,知情人――《焦点访谈》期待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