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7月7日消息:据《信息时报》报道,昨日,广东省物价局向外公布了该局近期对全省进行检查时发现的12种价格欺诈典型个案。
虚假标价行为——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如中山市某美容美发中心洗剪吹标价为9元,结账实收15元。
两套价格行为——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如深圳市某商场专卖区售卖一款皮带,在柜台的标价签上标着600元,又在皮带上的标价签贴着1890元的价格,顾客购买时按高价结算。
模糊标价行为——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如深圳市某商场电器专柜,某品牌微波炉促销传单上黄色的“522”格外耀眼,一般人看了都会以为这些微波炉的价格为522元/台,仔细一看“522”前方下面还有“降价”两个小字。原来这种微波炉原价1390元,现价为868元,降了522元。
虚夸标价行为——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入价、批发价、特价、极品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如广州市的不少经营场所都打着“全市最低价”等文字进行宣传,误导消费者购买。
虚假折价行为——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如广州市某商店以“全场2折”的文字进行价格宣传,但发现在全场的百种商品中,只有4种商品按2折销售。
模糊赠售行为——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和实际不符或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的。
隐蔽价格附加条件行为——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的。如广州某商场采取购满500元,赠50元票券的手段促销,却没有事先告诉消费者这50元只能在购满300元物品时才能使用,误导消费者在商场内循环消费。
虚构原价行为——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提出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如深圳某商场以标特价每件200元的形式销售某款风衣,售货员介绍此种风衣原价为780元,但却提供不出原价为780元的证据。
不履行价格承诺行为——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如广州市某商店承诺,购满300元赠送一件衬衫,而当消费者购满300元,售货员却以衬衫已送完为由拒绝赠送。
谎称价格诱骗交易行为——谎称收购、销售价格高于或者低于其他经营者的收购、销售价格、诱骗消费者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
假冒政府定价行为——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谎称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
又讯昨天,广东省和广州市物价局举行禁止价格欺诈新闻发布暨现场咨询会,宣布从现在起为期两个月的价格欺诈整治行动。一场声势浩大的“倡导诚实信用、禁止价格欺诈”的活动将在全省掀起。
另外,昨日来自全省的50家大型商贸企业向全社会发出《诚实规范经营,禁止价格欺诈,加强价格自律》的倡议书。(记者廖卓斌通讯员钟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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