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丁文亚)经市政府批准,北京市今年将继续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相关待遇标准,从7月1日起执行。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家庭月人均收入285元,提高到家庭月人均收入290元,每月增加5元。
2、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2.6元、每月不低于435元,提高到每小时不低于2.78元、每月不低于465元。分别增加0.18元和30元。
3、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305元至392元提高到326元至419元,平均每月增加23.9元。
4、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月305元提高到326元,每月增加21元。
5、企业工伤职工定期抚恤金、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平均每人每月增加55元的水平进行调整。
另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介绍,今年还将继续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此项工作正在准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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