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国家质检总局6月17日公布了贮水式电热水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三成多电热水器不合格。
本次共抽查了广东、山东、安徽、浙江等6个省市29家企业的产品,合格19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65.5%。从本次抽查结果看,大中型企业产品质量较高,部分小型企业产品质量问题较多。
本次抽查的6家大中型企业生产的电热水器产品全部合格。他们大多吸取了国外的先进技术,具有防漏电、防超温、防超压、防干烧、防倒流等多重保护功能。
而一些小型企业的产品质量问题较多。本次抽查的10种不合格产品均是小型企业的产品,这些企业普遍存在检测设备落后、技术人员缺乏,质量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产品质量难以保证。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一是产品没有必要的安全警示说明,有的无接地符号等,不能提醒消费者正确安全使用。二是有的产品外壳螺钉和接线端小螺钉的拧紧力矩达不到标准规定的要求,出现打滑现象。三是由于产品的软线固定装置达不到标准要求,在进行拉力试验时,电源线很容易就被拉出,存在不安全隐患。附:部分质量较差的产品及其企业:
顺德市三高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三高牌贮水式电热水器;
淄博双象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双象牌电热水器;
宁波市海曙飞达家用电器厂生产的京洁牌电热水器;
余姚市佳奥电子塑模有限公司生产的佳里奥牌开口式全自动电子电热水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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