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中国和尼泊尔17日在加德满都签署了两国中央银行双边结算与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从17日起,在今后两年内中国公民到尼泊尔观光旅游无须用美元兑换当地货币,可到当地所有商业银行用人民币直接兑换当地货币。
《中国人民银行与尼泊尔银行双边结算与合作协议》还规定,中尼双方之间的贸易往来也可用人民币来结算。
近年来,特别是自去年7月我国宣布尼泊尔为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国家以来,到尼泊尔旅游的中国公民日益增多。两国在经贸领域里的合作与交往也在不断加强。据统计,目前中国在尼泊尔的投资机构共有20多家,双方贸易额去年超过1.5亿美元。上述协议的签署为中国游客提供了方便,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促进两国经贸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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