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唐福勇 傅继红来自国家计委的消息:部分常用药品价格水平明显降低。如:抗生素类药品头孢哌酮钠注射剂(1克),1997年的零售价格为每支96元,2001年已降为38元,降幅60%;头孢曲松注射剂(1克),1997年的零售价格为每支97元,2001年已降为40元,降幅59%;头孢唑啉钠注射剂(0.5克),1997年的零售价格为每支6.8元,2001年已降为3.50元,降幅49%;头孢拉定注射剂(0.5克),1997年的零售价格为每支8.35元,2001年已降为4.00元,降幅52%。
药价下降,老百姓受益了,可降价药品却在市场上渐渐消失了,百姓问为什么?不为什么,就是因为利润低了,企业不生产了,推销商不推销了,医院也不开这种药了。这“合理”吗?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专家朱长浩在日前举行的“WTO与中国医药和社会保障发展研讨会”上分析说,在医疗体制和价格管理体制改革滞后,医药市场环境没有得到根本改善的大背景下,超越医药企业的承受能力,过度地降低药品价格,不但效果甚小,而且诱发了许多负面效应。
他说,其实,我国的药品价格改革从1996年算起已有7年多的时间,但长期以来,我国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过多,产品结构低水平重复,甚至高水平重复现象严重,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医药企业之间非理性的恶性竞争。而在现行医疗体制下,医疗机构在药品采购和使用上的垄断地位和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内在动力,造成了现实中药品虚高价格现象的产生。当前,我国现有的药品达12000多种,而政府定价的品种仅占12%左右,尽管国家计委把政府定价的药品大幅度下降,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医疗机构在处方上往往向高价位、差价大的药品倾斜,向非政府定价和非医保目录品种转移。
种种迹象表明,药品价格管理到了下猛药、动刀子的时候了。
朱长浩说,药品价格管理应从医药实际出发加大管理力度。从我国药品价格管理的过程来看,从计划经济时期的政府定价到1996年前的逐步放开药品价格,再到国家对药价全面整理和管理,一步步的过程对抑制药品虚高定价,减轻病患者负担,抑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纠正医药购销活动中的不正之风,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现实操作中由于降价的依据和工作程序上仍有不合理之处,以致许多企业认为降价幅度和金额太大而反应强烈。
朱长浩分析说,医药产业是以高效益为支撑的高投入、高科技、高风险的国际化产业,目前为了与国际接轨,需要投入巨大的资金和费用,如果过度降低药品价格,对我国民族医药产业将是严重的打击,同样利润空间的降低,对国外医药公司的产品引进,尤其其专利药品的引进,国外资本的进入同样是一个打击。
朱长浩建议说:在医药价格管理上,一要充分考虑我国民族医药产业的现状和特点。单纯以降低药品价格手段,并不能真正解决体制上的弊端,要从研究产生虚高价格的机制和成因着手,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二是药品价格的管理要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的手段,根据医药产业的现状、特点,坚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差别差率,有升有降”的原则,对药品价格的调整采取逐步到位的办法,切忌一刀切,同时应该给企业留有一定的利润空间;三是要建立科学的符合中国国情的药品生产、经营成本的评价体系和药品价格的听证制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为合理制定药品价格提供科学的依据;四是加强对药品价格的监管力度,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低于成本价倾销,擅自提高价格,不执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价格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五是要建立科学的符合我国国情的药品作价体系与药品监督管理体系,从而使医药价格管理真正起到经济杠杆的作用。
股票短信一问一答,助您运筹帷幄决胜千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