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组织了食醋、水发和干制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查显示,食醋商品内在质量合格率较高,但是商品标识问题较突出。水发水产品检出甲醛,干制水产品水分、盐分超标,质量问题较为严重。
食醋抽查选择了哈尔滨市、西安市、上海市、太原市、石家庄市等5个城市、10个经营场所经销的24种样品,并以抽查中低档普通商品为主。抽查检验的24种食醋商品中有23种按
国家强制卫生标准检验合格,合格率为95.8%。按国家强制标准《食品标签通用标准》检查合格10种,合格率为41.7%。本次抽查综合判定合格10种,合格率为41.7%。
水产品抽查选择了福州、郑州、天津、西安和济南5个城市、14个超市、副食品商场、集贸批发市场经销的干制水产品(虾米、干海参、干贝)和水发水产品共47种商品。在抽查检验的21种水发水产品中,合格率为61.9%,甲醛的检出率38.1%。其中甲醛检出率最高的是西安和郑州两城市,这些水发水产品分别取样于西安市炭市街副食品市场和郑州市纬三路水产品批发市场。抽检的26种干制水产品中,按推荐性行业标准考核只有1种符合标准要求,符合率仅为3.8%,水分、盐分普遍超标。这些问题已存在多年,干制水产品水分含量高不但不利于保存,还以水、盐增加重量,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李丽辉)
《人民日报》(2002年05月31日第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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