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杭州五月二十五日电(记者吴少泓)一场源于阳光的官司最终因原告获赔而审结。日前,经杭州下城区人民法院判决,杭州二十多户居民因自己的采光权受损,每户获得被告三千元人民币的经济赔偿。
据悉,这场阳光官司起因于一九九五年初开始建设,到一九九七年结顶的杭州民航售票大楼。由于该楼高六十八点二米,正好建在原告的住房南面,距住宅楼最近点只有十二米
在审理中,被告也承认,该楼对原告住房的通风、采光确实造成一定影响,但原告的赔偿要求太高。为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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