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詹青)昨天,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宋丰景透露,北京市将于近期出台《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
北京市劳动监察大队有关负责人说,在他们针对民工的专项检查中,仅一个月就为民工追回拖欠工资53万元。据了解,欠薪企业多为一些私营企业、“三资”企业或层层“转包”的企业。另外,建筑工地也是欠薪的多发地。欠薪发生有其客观原因,部分企业濒临破产
为解决欠薪问题,《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将于近期出台,届时,拖欠工资的行为会受到严厉处罚。其中规定了“先予支付”的原则,即劳动保障部门可以责成工程总承包方或发包方先予支付劳动者工资,事后与分包方在未结清的工程款中追偿。
《京华时报》(2002年5月22日第A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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