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彭纪宁、实习生申延宾报道:今年4月份,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广州、深圳、汕头等13个大中型城市流通领域的饮用水及其桶装容器质量进行监督抽查。本次抽查饮用水共130批次,总合格率为73.71%,如剔除食品标签不合格的项目,按内在质量判定,合格率为85.4%。
据分析,本次抽查中饮用水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细菌总数不合格和标签不合格。如深
对经营质量不合格饮用水的企业,省工商局表示将按照《产品质量法》及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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