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导游道德规范 旅游购物不宰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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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2年05月14日 14:18 新闻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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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天,沪上首次颁布《上海市导游人员职业道德规范》。30名市文明导游在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暨行风评议动员大会上,向全市1万名导游员发出树立导游队伍新形象的倡仪。上海旅游行业整治市场的5条措施同时出台。
整治旅游市场,建立诚信旅游行业是今年上海旅游业的明确目标。因此从抓导游规范入手,从市场整治入手成为行业的一件大事。旅游行业整治5大措施1、建立公开合法的企业
与企业之间的佣金收授制度,建立公开公平的导游人员工作报酬机制,旅行社共同公开承诺导游人员不收回扣,接受游客监督。2、购物、消费场所签定《诚信经营公约》,商品明码标价,对质量不符要求或价格不合理的旅游商品实行14天内100%退货,承诺不给导游人员私受现金回扣,做到旅游购物、消费无宰客。3、规范导游服务,取缔无证导游,私自带团,非法“伴游”行为,实行对导游人员计分管理,建立培训、年审制度。4、查处旅行社超范围经营和非旅行社单位和个人的非法经营活动,整治“零团费”、“负团费”,清理虚假旅游广告。5、规范旅行社用车,开展旅游车船的安全整顿。(记者忻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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