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记者 周琼
作为一种市场行为,航空公司的机票打折让乘客获利的同时,也给承运商带来了财气和人气。然而在两者皆大欢喜的背后,越来越多的人却看到:它在服务上也因此产生了不少后遗症。“五一”长假,本报热线接到不少投诉,其中呼声最强烈的是关于打折机票的退票问题。
案例一:1300元的机票只能退300元
沈阳驻穗某公司的徐爱民先生几天前在天河大厦某票务中心购得5月3日早上8时05分由广州飞往沈阳的机票一张。该票原价2000元,打折后实付1300元。
5月3日,在去机场的途中,由于不良出租车司机绕道而行,徐先生误了登机时间。8时10分,徐先生赶到购票的票务中心退票,但工作人员告诉他,打折机票本来是不可以退的,如果一定要退,票务中心必须按原价(即2000元)的50%收取手续费,也就是说,航空公司只能退还徐先生300元。
案例二:要退票反倒要贴钱
雷女士5月2日在昆明以400元的低价购得原价为1190元飞至广州的单程票一张。
其后,因家中有事,雷女士在飞机起飞前34小时向票务中心提出退票,但票务中心劝她说,最好不要退了,因为按规定,打折票退票,必须按原价1190元支付50%的手续费,这就意味着,雷女士非但退不到钱,还需要向票务中心补交近200元。最后,雷女士不得不完成了广州之行。
明折机票退票有规定
记者了解到,目前各航空公司关于机票的打折普遍执行两套方案:明折和暗扣。针对明折机票的退票有简单规定:七折以上的机票退票时按不同时间段可分别扣除5%、15%、20%的手续费。而暗扣属违规行为,因此在政策上未有规定。
然而据记者几日来对10余家票务中心的暗访,发现几乎所有的票务中心都表示只要是打折机票要退票的,都必须按原价的50%交纳手续费。
广州“3·15”:退票手续费应以实付价为准
广州“3·15”的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类似的纠纷“3·15”也处理过不少。应该肯定不少航空公司现在都在违规打折,但不管怎样,退票是消费者的权利,票务中心不应以任何理由阻止消费者退票。
在他们以往所接触到的案例中,他们都要求票务中心按实收票价合理地收取手续费。
律师:非善意取得应承担风险
广信律师事务所的李廉昌律师则认为,对消费者而言,买票和退票都是正常权益。但是关于机票打折,目前国家民航总局所能允许的折扣(明折)最高为6折,如果在此范围内提出退票,售票单位该按规定分时段从折扣价中扣除手续费;如果折扣本身与有关规定不符,对航空公司来说,这首先是一种违规行为。如果消费者接受了这种行为,那么按法律上来说,就是一种非善意取得,消费者就该承担此带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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