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苏海强 通讯员杨剑昌 廖志平)姜女士一家在深圳某旅行社订购3张香港-奥克兰的往返机票,结果由于自己未看清机场告示,旅行社也未作丝毫提示,在由奥克兰返回时,姜女士一家只得重新购买3张返程机票,由此造成损失1万多元。
前不久,姜女士夫妇以2.3万元的价格在某旅行社罗湖营业部订购了3张香港-奥克兰旅游的往返“OPEN”机票,可姜女士一家在奥克兰机场持该机票准备返港时,被告知一周内没
有座位登不了机,而且,她在奥克兰机场向当地航空公司提出退票或改签的要求也被拒绝。无奈之下,姜女士一家只得在奥克兰机场重新购买了3张途经新加坡返港的机票,并不得不在新加坡机场留宿一夜。
罗湖消委会经调查后认为,按照国际航空惯例,持“OPEN”机票的乘客须在登机前72小时告知当地机场或航空公司办理登机手续。而代理机票的某旅行社营业部在给客户开票时,服务员没有告知姜女士,存在有隐瞒和误导。因此,罗湖消委会建议,姜女士自己负主要责任,承担自己损失的65%,旅行社罗湖营业部负次要责任,赔偿姜女士所受损失的35%计3800元。
罗湖消委会有关人士提醒消费者,“五一”旅游黄金周马上就要到来,外出旅游一定要看清与旅游有关的票据,做到明明白白消费,明明白白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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