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通讯员王晶记者赵中鹏)“香武仕”音响做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被曝光一个多月后,购买“香武仕”的乔女士将销售商大中电器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无条件退货,双倍赔偿货款。石景山法院已受理此案。
2001年11月15日,家住石景山区的乔女士一家来到了位于玉泉路的北京市大中电器城,经过一番比较,全家看中了一套价值7256元的“香武仕”音响。虽然价格不菲,但一想到
买回的是“国际知名品牌”,“拥有的不仅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更是一种荣誉”,乔女士一家仍感到很高兴。
但是,今年中央电视台“3·15”晚会上,“香武仕”真正面目被曝光。这个曾一度占领音响市场,对外宣称“秉承丹麦传统一贯的设计风范和精细的制作工艺,具备了象征丹麦王国最高品牌嘉奖的皇家哥本哈根标志品牌”的“香武仕”音响,不过是广东东莞的一个小乡村生产的本土货,其产地证明、商标标志均系假冒,商场检验、营销策划均采取了欺骗手段。同其他一些消费者一样,乔女士大感上当。
乔女士认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行为已构成欺诈,消费者有权得到双倍赔偿。
如果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为销售提供场地租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乔女士在北京市大中电器城购买了“香武仕”音响,所以要求销售商大中电器城先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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