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玉明徐清扬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广东省去年4月正式宣布取消“供水增容费”等城市供水项目中一次性征收以及附加在水价上的各种名目的供水建设费用。但收费禁令公布一年后,“水老虎”咬人依旧。
广东省房地产协会调研发现,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有10个或对禁令置若罔闻,“供水增容费”照收不误;或改换名目继续违规收费,有的收费标准比原来更高。广东省物价局去年底组织的自来水价格专项检查,共查出违法所得金额4亿多元,其中九成以上是由当地政府或职能部门越权批费造成。
据广东省房协专题调查,4个继续收取“供水增容费”的城市分别是深圳、湛江、阳江和汕尾市。6个取消“供水增容费”改换名目收费的城市分别是:广州市改收“管网分摊费”;珠海改收“报装工程费”;清远市改收“水报装费”;河源市改收“入户费”;茂名市改收“供水设施有偿使用费”;肇庆市改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收取20元的“管网配套费”。据茂名市和肇庆市企业反映,改名后收费负担比以前更重了。
清远市企业反映,供水部门还规定,用户若3个月内连续不用水、不报停,供水部门就要罚“滞纳金”并取消水表。开发商为了避免罚款、保住水表,只好每月派人到各空置户放水1吨以上。
湛江市某房地产企业反映,去年10月,公司有1700户安装供水设施,要缴“贴费”310万元,但供水部门说:“咱们关系好,可少收你们10万元”,可见这项收费的随意性有多大。这家企业试图抵制这项不合理收费,供水公司就不接受报装,至今相持不下。
调查还发现,各地普遍存在供水部门垄断供水设施施工、指定施工队、发展商不能对工程预算提任何异议等不合理现象。揭阳市和汕头市都反映指定施工队报价偏高。
无论是房地产协会调查,还是记者采访,有关开发商都坚决要求匿名,更多的是拒绝采访,“水老虎”的“不怒自威”可见一斑。发展商反映,房屋购销合同都严格注明交楼日期,万一供水部门以种种“合法”理由拖延安装,导致延迟交楼,会引发业主索赔等一系列严重问题。一位开发商说,别说抵制不合理收费,我们只是表示了一下“能不能减一点”,供水企业业务人员就拂袖而去,最后我们还得乖乖上门说好话求人家。开发商对“水老虎”敢怒不敢言,只有“羊毛出在羊身上”,把负担转嫁给消费者。
据广东省物价局介绍,自来水违规收费已越来越成为投诉热点。各地附加在水价上的供水建设收费项目繁多,主要表现在越权审批、收取国家和广东省明令取消的供水增容费、管网费、负荷费、扩容费;供水企业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的自来水保证金、报装费、验表费、水表管理费等。有的地方政府或职能部门违反有关规定,越权自立收费项目和标准,如供水建设资金、验表费等,同时擅自提高上一级物价部门核准的自来水具体分类价格,扩大收费范围,如向应减免的公立中小学收取污水处理费。有的地方还搭车收取一些附加费用,如随水价一并征收城市公共消防设施配套费、供水建设基金等。
广东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广东已着手依据有关规定要求违规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整改,同时对多收价款进行清退和对违法所得没收上缴。广东省还将把自来水价格和收费纳入经常性检查的范围,完善经常性检查制度,防止反弹。
《市场报》(2002年04月22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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