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事网络酒店预订的金色世纪最近登出广告:标价100万元公开招聘形象代言人。
不过,这100万元不是由金色世纪出,而是由形象代言人自己掏。金色世纪有关负责人介绍,请名人做广告十分风行,但名人形象和企业的经济效益的矛盾很难协调。这样做首先考虑的是节省拍摄广告的制作费用,并变被动为主动,同时可以根据自己的产品特点选择形象代言人。从形象代言人的角度来考虑,这样做可以花小钱办大事,以100万元的投入,换
来巨资的形象推广,有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于那些有一定经济实力,又打算成名的人士来讲是一个推广自己的良机。
金色世纪对形象代言人有6条具体要求:一、针对金色世纪会员以高级商务人士为主的特征,成功的商务人士作为首选对象。二、形象气质佳,具亲和力、感染力。三、年龄在28到48周岁。四、本科以上学历,有丰富的人生阅历,曾担任中、大型企业或前卫型企业的副总级以上职务,有操作企业的成功经历。五、愿意且能够出资100万元作为形象推广费用,条件特别优秀者可最低放宽至50万元。六、愿意且能够配合金色世纪公司做广告的策划拍摄,能在金色世纪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广告的拍摄任务。
与此同时,金色世纪也给出了6项推广条件:一、中央二套常年电视购物广告,平均每天10到25分钟。二、拟在中央电视台其他频道做形象标版广告。三、拟在全国影响比较大的其他电视台播出电视购物广告和标版形象推展。四、拟选择在全国比较有影响的平面媒体做广告宣传和形象推广。五、拟选择部分实物媒介做形象推广。六、推广时间暂定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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