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夏畅)昨日,记者从广东省总工会获悉,从今年“五一”起,广东省的全国、省级劳模荣誉津贴每月将由150元增至200元,省内2000年度以前荣获殊荣的12000余名劳模均可享受到“加薪”待遇。
省总工会将为每位劳模开设银行账户,直接将津贴发到个人手中。2001年以后获劳模表彰的人员,因采取的是一次性奖励10000元的办法,故不再享受此项“加薪”政策。
广东省总工会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这12000余名劳模中,69%都已退休,还有部分劳模所在企业效益每况愈下,劳模也有下岗的危险。为此总工会曾向政府部门建议:国家级、省级劳模所在企业(单位)不得安排劳模下岗。所在企业(单位)破产、转制等导致下岗失业的,当地政府应给予国家级劳模5万元、省级劳模3万元的一次性生产补助。另外在医疗保险方面,也应为特困劳模买大病、重病和住院等补充医疗保险。未参加医保的,应按国家级劳模85%、省级劳模75%的标准予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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