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蔡晓芳)昨天,记者从北京市商委获悉,北京的食品经营企业开始建立统一的食品购进和销售的可追溯制度。
日常购买的食品如果出现问题,消费者最头疼的是厂家商家互相“赖账”。针对这一问题,北京市商委制定的“可追溯制度”明确要求食品经营者购进和销售食品要有明细台账,即对购进食品按产地、供应商、购进日期和批次建立档案。同时,批发企业建立主要销售
与“可追溯制度”相配套,市商委还要求食品经营企业主动向社会公布其投诉受理电话或电子信箱,设专门人员处理消费者关于食品安全问题的投诉,并及时向质检、工商或卫生管理部门报告。另外,食品经营企业的经营人员必须经过食品卫生培训,还要定期检查身体,持健康证上岗。熟食加工间要设消毒装置,定期消毒并保持现场清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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