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珏)昨天下午,家住朝阳区的李先生联系到北京瀚文律师事务所主任吴维丁律师,要求加入起诉香武仕音响销售商的维权者行列。截至昨天,吴律师已接受了21份这样的委托,将于近日在各被告所在地分别立案。
李先生于2000年8月在北辰购物中心买香武仕音响一套,价值为12020元。今年央视“3·15”节目曝光了香武仕骗局后,他跟北辰联系退货,对方让其拿发票到商场登记并说在3
月底给予答复。直至今日,被告多次告之要等工商局的鉴定文件,让他再等一段时间。李先生决定求助法院,要求北辰退货并给予双倍赔偿。
“这样的消费者目前不算太多,更多人都在等工商机关处理,希望通过这个途径省去部分麻烦和费用。但消费者并不知道,工商机关就经营者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是无权作出双倍赔偿决定的。”吴维丁律师说:“构不构成欺诈没必要等工商机关另行确认,法院就有权力依法定性。香武仕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的做法,如果属实,从法律角度讲已经构成了欺诈,消费者完全可以根据《消法》有关规定索赔。”
这次诉讼针对销售商,吴律师解释说,厂家目前已面临很大的压力,考虑到偿付能力问题,才决定起诉销售者。而且销售者应该负起查验核实的责任,若没尽到这个职责,必须先行赔付起诉的消费者,但销售者若能证明自己无过错,有权利向生产者追偿。
《京华时报》(2002年4月11日第B2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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