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乔林 沈晓凤
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曝光了“香武仕”音响做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后,半月来,许多购买了“香武仕”音响的消费者都很着急,纷纷向北京市消协或购买的商场咨询、投诉,要求退货或双倍赔付。然而,据了解,工商部门目前正在对此事进行进一步的调查。
要退货的先登记
在大中电器城洋桥分店的音响专卖区,记者发现在众多的音响品牌里已经见不到那位“香武仕”的身影了,而且原先放“香武仕”的地方已是空空落落。记者询问销售员:“这里的香武仕音响还有吗?”销售员干脆地回答:“早没有了,3月14日工商局就明令要求撤下来,说是涉嫌虚假广告问题”。“那买了‘香武仕’的顾客怎么办呀,能在这儿退货吗?”销售员面露难色地说:“还不知道呢!这个要看工商局怎么定。我们现在只能为购买‘香武仕’的消费者的售后服务作登记,记录一下购货时间、价格和购货者的联系方式等详细情况,然后等工商部门的通知。大中电器的其他店也是如此。而且,据我了解,其他商场也是这样。现在马上退货是不可能的。”
记者又来到据称“香武仕”卖得比较好的翠微大厦,刚向一位男销售员提起“香武仕”,他马上就说:“您是来退货的吧?等一下。”说着拿来2张表格让记者登记,上面写有购货日期、型号、价格、购货人及购货人的联系方式等内容。而且,该销售员也证实,“由于北京市工商局对于此事如何处理还未决定,商场不能说肯定赔还是不赔。但是,既然国家把他查了,会对消费者负责的,退货应该没问题,双倍赔付就不好说了。而且,来登记要求退货的人很多,这里登记的10余个人还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
同样,记者从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也了解到,自曝光半月来,“香武仕”的咨询和投诉,多是问自己买了“香武仕”音响能不能退货,怎么退货以及是否能拿到双倍赔偿的问题。然而,市消协的有关负责人称,对“香武仕”投诉的处理现在还未确定。
“香武仕”还没撤
当“香武仕”被曝光之后,有媒体称“香武仕”音响北京分公司在一夜之间不见了踪影。然而,时隔半个月之后,记者再次来到“香武仕”音响北京分公司的住址——北京市六里桥莲花小区2号楼1701室时发现,该公司并没有撤走,有关人员仍在驻守。
4月3日上午,记者来到莲花小区2号楼下,通过对讲系统拨通了该公司的号码,一位年轻男子称:这是“香武仕”,请上来吧。当记者来到17层正要敲开1701室的门时,一位穿黑衣的30岁左右的男子走出来,将记者拦在门外,并说,“您要是退货找商场,我们不受理。”当记者亮明身份后,他干脆说:“对于媒体我们一律不接受采访,有疑问找工商局、商场。”然而当记者问道:“对于有人讲在‘香武仕’被曝光之后的第2天,北京分公司就撤离了这个问题,你们怎么看?”黑衣男人肯定地说:“我们一直都没走。”并再次强调,“现在,我们对于记者一律不接受采访!”
另据了解,在深圳百汇大厦A座23楼众阳公司总部,“香武仕”的生产商——众阳电器有限公司员工目前仍在上班。公司总裁刘燕生称,他们已经从各种途径获悉工商局初步结论为“香武仕”涉嫌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对此,他们希望工商局尽快下发处罚通知,以便他们整改后重新开门营业。他说:“我们决定立即全面整改企业信息传播系统,停止宣传‘香武仕’有关不当内容,并回收宣传材料,对企业的宣传进行整改。”且不说他们所说的“各种途径”究竟是哪些途径。单说这件事,难道它只是一个简单的虚假广告问题?
退货、获赔还要等
就“香武仕”一事,有关专家指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已构成欺诈,消费者有权依据该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向销售者索赔。另外,根据实际情况,如果找生产者索赔困难,消费者可依据《消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要求销售者先行赔付。也就是说,消费者有权要求卖出香武仕音响的商家先行赔偿自己。
对于此事,北京市工商局宣传中心的李主任对记者讲,目前,市工商局严格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规定办理,先让要求退货的消费者在购买的商场进行登记,并留下联系方式,便于以后有了结果时联系。而现在,由于具体的处理办法还未出来,现还不能马上赔偿。但他表示,一定要把消费者的损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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