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是兆新)已在北京媒体上“失踪”了数月的医疗广告将重新出现。北京市工商局宣布,4月1日起,在前一阶段整顿期间通过了专项检查的广告发布单位,将被允许重新开始在各种媒体上发布医疗广告。而那些未通过专项检查的单位,工商部门继续暂停其发布医疗广告。
按照北京市工商局、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联合对违法医疗广告进行整治
市工商局广告处强调,今后发布医疗广告必须依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医疗广告证明,并严格按照批准内容发布。对伪造、篡改医疗广告证明,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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