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艾秀丽 通讯员张贵红) 昨天,北京庄胜崇光百货商场(SOGO)将19名不按约定偿还贷款的消费者告到了宣武法院,要求这19名不守信用的消费者偿付欠款18.4万余元,并赔偿经济损失6.3万余元。据了解,这已经是SO-GO第二次将消费者推上被告席了。
SOGO在起诉书中称,张某等19名消费者于2000年8月至10月间与商场办理了相关手续后,成为庄胜崇光中银信贷消费卡的持有人。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信贷额度为1万元,信
《京华时报》(2002年3月22日第A0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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