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韩东良)一次性血透耗材公然“违抗”国家卫生部的禁令,仍在南京大部分医院反复使用,这一极不正常的现象经本报连续曝光后,在社会上产生强烈反响。几乎所有读者都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如此众多的医院阳奉阴违不执行国家卫生部的文件,难道地方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蒙在鼓里?或明知有“抗上”行为却因法不责众而无计可施?昨天,记者走访了有关部门,再探“禁令”遭阻的真实原因。
记者了解到,国家卫生部去年12月17日下发了“关于立即停止重复使用血液透析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文件后,江苏省卫生厅和南京市卫生局相继向所属单位转发了此文,发文至今已近两月。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南京市卫生局。该局医政处胡晓翔处长接待了记者,他首先表示,此事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清楚的,但无论怎样,市属医院应遵循一切工作在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制约下运行的原则,执行卫生部的禁令。胡处长透露,文件转发后,市属医疗单位一些从事血透治疗的人员,曾就如何执行禁令进行过非正式的议论。就目前市属医院执行卫生部禁令的情况,胡处长称,具体情况尚未统计。他表示,将派员下去摸底检查并敦促所属医院贯彻落实卫生部禁令。记者问:“如果查实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违规医院如何处理?”胡说:“查处是药监局的事情。”
记者随后赶赴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该处刘处长称,透析耗材在患者身上反复使用并重复收费的现象,经媒体曝光后已引起卫生、药监部门的重视。然而,他们在调查中发现,一些虽标明一次性使用的透析耗材,但其进口注册证上却没有标注该耗材是作为一次性使用。另外,卫生部所下发的文件并不能作为他们行政执法的依据,所以药品监督稽查部门不能贸然出击。最后,刘处长表示,目前该局已就“透析耗材是否属一次性使用范畴”的问题上报国家药监局,待有明确说法后再行查处。然而就此问题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机械处的有关人士曾在去年9月底接受记者采访时有另一番说法。该处有关人士获悉标有一次性使用说明或图示的透析耗材在患者身上反复使用并重复收费的情况后,明确表示这种行为不合法,且严重违反国家医疗器械管理条例,还严重违反了国务院276号令的有关规定。
据记者调查,目前南京有血透治疗项目的医院中,大部分使用的透析耗材外包装上,均在显著位置用文字或图案标示产品只能一次性使用。
记者近日采访江苏省卫生厅医政管理部门时,被告知该部门近来工作很忙,抽不出空来接受记者采访,要等到下周。
此外,记者昨日得到一则消息,由省委有关部门牵头,江苏医政工作会议近日召开,据悉在会上将针对反复使用一次性血透耗材问题展开专题讨论,以切实贯彻部里的“禁令”。本报将予以密切关注。
股票短信一问一答,助您运筹帷幄决胜千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