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深圳三月十三日电(张国栋潘少芬梁超美)深圳市消费者维权机构积极为消费者撑腰,去年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达一千二百五十余万元人民币。
据深圳市维权部门今日透露,该市工商局举报投诉中心去年一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六百零五万元,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四千三百宗。此外,消费者委员会去年受理投诉八千九百余宗,解决率达九成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六百五十四万元。
据悉,在深圳消费者投诉中,百货类“高居榜首”,占总数的三成,其次为家用电器类,达一成八,房屋装修类一成二。比较典型的有食品变质、含异物,电子、电器类质量低劣,消费者购物被盗,消费者遭保安搜身,商场与导游勾结向外地游客高价兜售摄像机,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
深圳消费者委员会今年第一季度已受理的投诉达一千二百七十五宗,解决率为九成九,挽回经济损失一百四十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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