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曹伦 刘庆)春节消费黄金期,众多商家绞尽脑汁各出鲜招,但其中有部分商家大肆违规操作,直接损害到消费者的利益。昨(9)日,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发出春节消费特别警示,提醒消费者注意警惕“六大”价格陷阱。
陷阱一:打折不降价。虚假打折是一些商家惯用的伎俩。据近日物价部门检查时发现,一家商场销售的一种“全棉宽幅空调被”标价为“原价400元,现价160元”,经查证,其 原价本来就是160元。
陷阱二:标签内容模模糊糊。盐市口某服装店,一些标签的内容连消费者应该知道的产地、规格等都被忽略掉了。销售人员说:“是牌子货,质量没问题,其他资料就没有写上去了。”当要求其提供降价前的交易票据时,商家却不能出示。
陷阱三:购物返券限制多多。成都某商场日前推出购物“满百送20元”活动,消费者得到的20元不是现金,而是仅限在该商场使用的消费券。另一商场搞类似促销时规定,消费券需和现金同时使用,事实上,这是让消费者进行循环滚动式消费的手段。还有的消费者高高兴兴拿着赠券去某超市购物时,却被告知“此购物券只限于购买某一类商品”。
陷阱四:“买一送一”实为搭售。今年元旦起,国家对模棱两可的“买一送一”等涉嫌价格欺诈行为进行了规范和纠正,但商家又有了新的应对招数———明为“买一送一”,实为搭售。在不少超市的洗护用品专区,均能见到两袋洗衣粉或者两瓶清洁剂等“捆绑销售”的情况,其价格与两个单品价格相加差不多,而商家却美其名曰“买一送一”。
陷阱五:虚假优惠形式多。部分商家搞促销时,所用的文字及图片等带有欺骗性和误导性。凡是只标出“清仓大甩卖”、“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店庆价”、“特惠价”等令人无从比较的,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陷阱六:质量打折。这是目前价格陷阱中最隐蔽的手段。有商场在出售个别打折商品时,标出“售出商品,概不退换”;有的商家还设立所谓“最终解释权”作为规避责任的挡箭牌。
省消委提醒消费者,一旦发现上述价格欺诈行为,可以向各级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向工商、物价等行政执法部门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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