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2月8日电(记者王攀)打开电视,翻开报纸,形形色色的药品广告铺天盖地,广告词浮夸连篇。从“重大科研课题”、“最先进技术”、“国家级新药”、“神奇药效”等,到“破译的人体密码”、“解开了患者心头的死结”、“XX病的神奇克星”,再加上“隆重面市”、“闪亮登场”,不由病患者不怦然心动。
这还不算,为了让人们信以为真,虚假广告的炮制者们在自己打造的大帽子下面高举 “高科技”的大旗,不讲药物的药理或功用,而是以一些“玄而又玄”的医学名词来诱导消费者。如“创立了微循环和毛细血管给药的新方式”、“使细胞产生每分钟2000次的共振”等。以某种党参丸为例,其广告称人体血液中始终存留着一种“血毒因子”,微生物体内也存在着“血毒因子”,一般药物分子大都不能杀灭“血毒因子”,而这种党参丸因药物分子小,可直接进入微生物体内杀死“血毒因子”,且内有“大量的活性因子、软化因子和激活汗腺分泌因子、杀菌止痒润肤等因子,能对皮肤病多种临床症状进行治疗。
在这种宣传方式下,如果再借用权威机构、专家、患者的名义,吹嘘自己是“国药精品”,能“药到病除”、“永不复发”,或者毫无根据地说用后多少天内能除病,治愈率达多少,总有效率达多少,普通病患者还不乖乖掏腰包把药买回家?
事实上,这些打着科学旗号的药品广告恰恰是最不科学的,是地地道道的虚假广告。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流通处处长苏盛峰表示,按照《广告法》、《药品管理法》和《药品广告审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药监局批复下来的药品广告往往只有药品通用名称、药品生产批准文号、主要禁忌症、广告主名称、注意事项、不良反应、忠告等方面的内容,登载格式也有严格的规定,广告内容还必须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质量标准和说明书为准,不能超越,就是说不会出现什么“领先世界潮流”之类的浮夸词句。至于用上患者的头像来证明疗效、用专家学者的肖像证明品牌,更是绝对的违法行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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