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索要发票,本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是,消费者在购物时却常常遇到开发票难的尴尬。
消费者购物,如果不索要发票,商店绝对不会主动为你开具发票的。如果索要发票,拒开的理由很多,惯用的手法大体有这么几种:
一是拖欠法。“发票用完了,明天来开吧。”这是一种既不拒开,也不给开的拖欠法,其实商家是有发票的。
二是推诿法。“开票员不在,等一会儿吧。”如果顾客催的急,营业员就会解释说,“那你下次再来开吧”。这种办法是推诿和察言观色并用,如果能推诿过去就达到了商家的目的,如果推诿不过去,营业员经过察言观色,认为这位顾客比较“麻烦”,就会唤另一个营业员来开票。
三是加税法。“我们卖的商品价格低,不含税,要开发票就要另加税钱。”这种办法商家还可再赚一份税钱,开了,商家可再赚到10%左右的利税;不开,商家就可以偷逃10%左右的税金。
四是以假乱真法。如果消费者索要发票,营业人员就会给你提供出假发票、收据、销售卡、出货单等等来搪塞。
我国《发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它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时,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但是,发票缘何还是这般难开呢?其实开与不开尽在一个“钱”字。
首先:肥了商家。发票是国家计税的依据,商家必须通过开具发票将税款交纳给国家。但是,商家在利益的驱动下,为偷税漏税而拒开发票,或是以收款收据、出货单等搪塞代替发票,从中渔利。这种现象不仅国有大商场有,特别是个体经营者非常盛行,应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
第二,瘦了国家。按照我国的增值税规则,商品的销售价是含税价,消费者在购物付款时已经支付了含在价格中的税款,消费者才是最终的纳税人。但是,现实中商家为了谋取私利,拒开发票,少开发票,侵吞了国家的税款。
第三,累了消费者。发票是消费者购物消费的依据,消费者如遇商品或消费中有质量或欺诈行为,可凭发票退货或索赔,如无发票空口无凭。最终受累的、吃亏的还是消费者自己。
对此,建议有关方面要加大发票管理力度,提高商家的自觉纳税意识,为消费者营造一个良好的购物环境。作为消费者也要养成索要发票的良好习惯,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王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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