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京今晨讯 一位名叫尼娜的美籍华裔小姑娘以侵犯肖像权为由,将为其拍摄照片的南京宝贝天使摄影公司告上法院。日前,玄武区法院正式受理了这起侵权案件。
2000年12月,美国小姑娘尼娜随母亲回南京探亲。在此期间,她们到宝贝天使摄影公司拍摄了一组照片。她们回美国后,其在南京的亲戚发现,小尼娜一夜间成了南京的“公众人物”,到处都能看到她的照片。原来宝贝天使摄影公司将尼娜一张小天使形象的照片制作 成自己的企业宣传广告,在媒体上刊登,并制作成灯箱广告竖立在南京山西路广场。同时,去年7月至12月,在麦当劳餐饮有限公司举行的优惠活动中,尼娜的照片又被印在千余张礼品券上散发给用餐的消费者。
为此,尼娜和母亲将麦当劳餐饮有限公司和宝贝天使摄影公司告上法院。她们认为,两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将尼娜的相片用于商业用途,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两公司立即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20万元。
法官介绍,我国加入WTO后,涉外的法律案件将逐渐增加。该案中,虽然提起诉讼的当事人是一名美国小姑娘,但由于她们所提出的侵权行为发生在南京,而且作为第一被告的南京麦当劳餐饮有限公司在南京市玄武区法院的辖区内,所以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高伟王辉孙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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