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西的某超市内,门口的海报上贴着“面包买一送一”的广告,但当记者买了广告上的切片面包后,得到的赠品却只是一小包面包干。“这样的‘买一送一’其实在很多家超市都有。”这里的售货员告诉记者。也许这是个“普遍现象”,但是,殊不知赠品的品名和数量等都没有按规定明示消费者,这已经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眼下新街口豁口大街西面要部分拆迁,于是从新街口豁口到新街口路两侧的服装店里 ,“特价”、“狂甩”、“最低价”的标牌大行其道。记者在多家小服装店内看到,很多商品根本没有标价,有标价的也只是简单地在一张黄纸上写上价格和“特价”的字样,然后把这样的“价签”别到服装上,正式的价签却没有。还有的店主标示降价的方式就是在原价签的价格上画个叉儿然后把现价写在旁边,根本谈不上标示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等。要求标明的内容,全凭店主一张嘴。
四环路边的一家眼镜店竟然打出了“一折”的招牌。一位从业多年的眼镜商告诉记者:“以目前的行情,正规眼镜打一折是不可能的,销售商肯定亏本。”据这位眼镜商介绍,目前公众品牌眼镜的毛利大约是100%,独家品牌的毛利大约是200%。打一折的眼镜只有一种可能,就是库存处理品。而这家店却并未按《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标明这些是何种产品。
在一些小商品批发市场,价格欺诈行为更是无处不在。元旦已过,众商家第一轮的促销大战已经结束,但商家的春节促销活动马上就要上演。规定已经出台了,但执行起来似乎并没有那么容易。在这里也给您提个醒:千万别掉以轻心,别让不法商家给蒙了,最心疼您的还是您自个儿。晨报记者马小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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