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2000年相比,2001年北京市民的十大投诉热点中,商品房、医疗纠纷、家电仍是座上客。民办高校问题、自费留学中介、手机、民航、经营场所安全问题是首次“上榜”。不过消费者投诉最明显的区别在于人们的投诉意识正在发生转变。过去那种只为个人挽回经济损失而分毫必争的做法明显减少,取而代之的是消费者自动联合起来开始对整个行业的集体投诉。正如一位消费者所说的,我今天投诉手机质量问题,对方赔了。可明天呢,别的消费者还会面对同样的问题,这种只为个人利益的投诉过于“短视”。只有唤起人们对全行业的服 务等问题进行投诉,才能从根本上保障消费者的消费权益。
今天,有一则消息同样耐人寻味。因“砸大奔”而一夜成名的武汉野生动物园的刘女士又有新举动。昨天下午,她联合了来自北京、宁波、深圳等地的5名有着同样遭遇的消费者成立“奔驰汽车质量问题受害者联谊会”。尽管她的前期做法过于偏激,但成立联谊会的做法却与今年消费者组织群体投诉的趋势相吻合。
请律师介入消费投诉的行为增多也是2001年出现的新变化。据市消协统计,2001年北京消费者请律师打官司的案例有300多起,比2000年增加一倍多。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合理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消费者的消费权益,是消费投诉本质的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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