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石小建)昨天是《禁止价格欺诈行为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的第一天,其执行情况如何呢?为此,记者特意走访了苏州几家大商场及观前商业一条街的一些商店,结果让人大跌眼镜。
昨天一大早,记者刚走进苏州第一百货的一楼,就在一饮具专卖区发现了“特价”二字,一对捷克对杯只在标签上打着原价和现价,至于降价原因和降价起止日期,记者找了半 天也没发现。问那儿的服务员为何降价时,他们只是一知半解,说了半天,也讲不出个道道来。
随后,记者又来到一珠宝专柜,在柜台上记者发现一张写着“特价区”的标牌,记者问营业员,“特价区”是何意思,有无特价原因,原价多少,现价多少,特价期限时,她表示不太清楚。商场内的某些标价牌也不统一,有的是一个价格(规定的),有的上面既标有零售价又有优惠价。在商场转了一圈之后,记者发现其中还有不少此类不规范行为。昨天下午,记者与该商场有关人士取得了联系后得知,他们已将一些不规范的标牌(POP)作了重新更换。她还告诉记者,由于时间比较紧促,工作上存在疏忽,才导致了不规范行为的出现,要全面落实《规定》还需要一个过程。
记者在观前街附近其它几个商场发现也有类似的现象。在一手机专柜,记者看到了“买某某手机送耳机一副”、“买手机赠送大礼包”等字样,另外还发现有些商品是“买一赠一”,“满200送60”等广告语,但具体是什么品牌耳机、赠送的“一”和“60”又是什么,就不得而知了。记者在某商场发现了一奇怪现象:同一商品竟有两张标签,标签架的背面藏了一张。到底孰真孰假,不知道消费者中有几人能看得懂。许多小商店内违规现象则更多了,有打“出厂价”的,还有光明正大地打着“批发价”的,商家各玩各的,而像“打折”、“满100送50”这些人们玩腻了的手法,走个一两百米就可以见到。
记者打电话采访了苏州市物价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禁止价格欺诈行为规定》,经营者应按规定使用降价标示,如实填写降价原因、降价时间、原价和现价。他将把记者反映的这类违规经营现象汇报给上级领导,经过调查之后处理此事。目前市场上的确存在着此类现象,但要真正一下子全部规范起来,还是有些难度,因为这其中需要一个过程。据悉,苏州市物价部门在今年1月至2月将组织反价格欺诈做专项检查。
《江南时报》(2002年01月02日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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