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北京市日前对城八区生产、销售的桶装饮用纯净水、山泉水、矿泉水进行了抽检。抽检结果是以灵山泉山泉水、纯净水为代表的38种产品卫生质量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以御圣泉纯天然矿泉水为代表的13种产品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本次抽检的内容主要有:市售桶装饮用水的来源、卫生管理情况、桶装水生产企业资 格认证及水中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色度、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电导率、溶解性总固体,均依照国家卫生标准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检发现,北京市桶装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存在着如下严重问题:一是生产企业未取得卫生许可即擅自灌装销售桶装饮用水。如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的北京世纪领先商贸有限公司不具备生产条件,也未取得卫生许可证,非法灌装桶装饮用纯净水上市销售;二是生产企业没有矿泉水或山泉水水源,却异地取水,到其他有水源的企业灌装,打上本企业的标签上市销售。如北京湖欣同创商贸有限公司卫生许可证的许可项目为生产纯净水,但为了贪图利润到北京高悦大陆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灌装矿泉水销售;三是部分市场(水屋)销售的桶装饮用纯净水、矿泉水,经企业认证为假冒产品。如双益达纯净水、纯天然矿泉水麦饭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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