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15日电(记者段世文) 引起全国广泛关注的“陆慧事件”,昨晚突然生变。日本三菱汽车公司在未通知陆慧方的情况下在一著名网站发表声明称,三菱公司在该事件中“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并关起了和解的大门。陆慧方面今日在千龙网上发表声明,对三菱公司的说法予以驳斥和强烈抗议。
今天上午陆慧的丈夫周建红及代言人郑强接受了记者专访。据他们介绍,陆慧是去年 12月25日晚被一辆刹车失灵的三菱帕杰罗越野车撞成重伤的。虽经抢救保住了性命,但留下严重的后遗症。经法医鉴定,陆慧现在为一级残废。今年11月27日,在陆慧因无钱放弃治疗4个月之后,他们把陆慧抬到北京,寻求解决困难的办法。
12月4日,在三菱公司的安排下,陆慧的丈夫和代言人与三菱公司北京事务所所长安乐英明等人进行了第一次协商。当时,安乐英明表示,三菱公司对陆慧的不幸遭遇表示同情,他们愿与陆慧家属就陆慧问题的彻底解决进行友好的协商和解,并表示他们将尽快将此事汇报日本东京总部,一旦总部决定拿出能让陆慧方接受的和解方案后,将尽快通知陆慧方。
昨天19点,正焦急等待三菱公司和解方案的陆慧一方,突然接到媒体记者的电话,被告知三菱公司已在国内一著名网站就陆慧事件发表声明,表示:第一,“三菱汽车公司不是该肇事车的生产者和设计者”,“三菱汽车公司在此事件中不负任何法律责任”;第二,“三菱汽车公司非常同情陆慧遭遇,并于今年2月向其提供人道主义援助,并表示可继续提供人道主义援助。但是任何人道主义援助的前提应是查明本案事实,明确法律责任”;第三,三菱汽车公司与陆慧方“通过交流沟通达成共识的可能性已不存在,希望此案今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按照法律程序予以圆满解决。”
陆慧一方今日凌晨在网站上发表声明认为,三菱公司在未事先通知陆慧方的情况下,在网站上发表这种声明,是对陆慧的一种欺骗,是对陆慧极不尊重的行为。陆慧表示,日本三菱汽车公司的行为是极不人道的。
声明指出,三菱公司在中国的一切经营活动应该遵守中国的法律。按照中国法律,第一,湖南省质检局对肇事车做的鉴定报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报告中已经指明肇事车的生产单位是日本三菱,型号是帕杰罗V31,所以陆慧方无须再做证明;第二,按照法律程序,如果对湖南省质检局的鉴定报告有异议,三菱应向更高一级的中国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复议。三菱汽车公司目前的做法显然是不符合中国法律程序的;第三,陆慧方的任何观点,都有具有法律效力的政府文件证据作为支持。三菱却从未提供过能够证明“有关肇事车为‘散件组装车’三菱汽车公司不负任何法律责任”观点的证据材料。因此,在三菱方面未提供证据之前,陆慧方有权对这一说法不予考虑和接受。
陆慧方面在声明中要求三菱公司在12月18日10时之前向陆慧方或媒体正式公开能证明其观点的有关法律文件或证据,以及证据的提供来源或获取途径。他们表示,将根据三菱公司的答复,采取下一步的措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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