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春12月15日电(记者李雪梅)近日,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市分行与在“牡丹灵通卡”内丢失11万元存款的霍向民进行了庭外调解,双方达成一致。霍向民撤销了对银行的起诉,工行长春分行赔给霍向民10.86万元,律师费和诉讼费由霍向民承担。
面对几经周折才拿到手的存款,霍向民说:“从法律上讲,银行肯定败诉;从责任上讲,银行需要负责。尽管钱拿回来了,但是我依然高兴不起来,现在的心情很矛盾。一方面
据霍向民介绍,从1993年他开始经商起,就与工行打交道了,以前他是充分信任这个大银行的,认为信用肯定有保障,可是出了这样的事,他有点不敢在工行存钱了。他表示,这件事会长时间留在他记忆里。
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营业部的于海岩经理说,工行主要是考虑到储户的利益,所以把钱还给了储户。等到案情有了结果之后,如果储户本身无直接过失,工行会向犯罪分子追索这部分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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