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有瘦肉精的猪肉最早发现于1997年,这几年来,有关部门不断加大打击力度,但瘦肉精却始终阴魂不散。这是为什么呢?记者前往农业部进行了采访。
农业部是全国饲料业以及养殖业的最高主管部门,每年都将对各地的饲料企业和养殖企业进行抽检和资格认证。瘦肉精本来是一种治疗哮喘的处方药,那么它究竟是怎样变成毒猪肉的代名词的呢?谈起这个问题,农业部畜牧局饲料处处长杨振海一脸无奈。
据介绍,瘦肉精从处方药变成毒猪肉,要经过五个环节:第一环节是瘦肉精的药品生产企业,由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负责;第二个环节是饲料企业,由农业部负责;第三个环节是养殖企业和养殖户,也是由农业部负责;第四个环节是屠宰企业,由经贸委负责;第五个环节是猪肉市场,由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和工商局负责。根据现有的法律条文,目前只是禁止了药品生产企业向非医疗机构和个人出售瘦肉精,以及禁止了饲料企业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而对那些使用瘦肉精的养殖企业和养殖户来说,还没有相应的法律可以对它们进行处罚。另外,目前屠宰企业只是对肉猪的病情和疫情进行检测,至于是否含有瘦肉精,则不在检测规定之内。而在最后一个环节消费市场的流通中,也只看有没有通过病情疫情的检验,不看是否对瘦肉精进行过检测。
农业部畜牧局饲料处处长杨振海说:“从食用瘦肉精到最后变成含有瘦肉精的猪肉涉及到五个环节,多个部门。”
与我们的管理漏洞相对应的是,瘦肉精所带来的巨额利润。据农业部统计,如果要养殖一头瘦肉型的猪,必须要从育种开始,其成本要比养殖普通猪高出许多。而用瘦肉精把一头普通猪变成瘦肉型的猪,只需要10到20天的时间,成本只要8块钱,而净利则高达22块钱,利润率为275%。在缺乏有效监管的情况下,暴利让自然让一些养殖企业、养殖户,以及药品生产企业和屠宰企业趋之若骛。
杨振海说:“屠宰企业要遵守的法律法规有动物防疫法,屠宰管理条例等。对检疫特别是对疫病的检疫有规定,但是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检验还没有任何规定。一个养殖企业它养一万头猪,它如果使用了瘦肉精它就可能多赚20多万元钱,如果对它处罚5万元钱,对养殖厂来说处罚是轻的,但是对农民来说,我们的农民是千家万户的养殖,他们可能养殖的头数一两头猪,对他处罚5万元以下,可能在一些地方还实施不了。”
在采访中,我们的记者还了解到了这样一个信息,美国的养殖企业只有几百家,而中国的养殖企业和养殖农户加在一齐,其数量已超过了一个亿。如果立法不明,执法不严,要想彻底禁绝瘦肉精,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为此农业部的杨振海处长谈到了这样一个观点,能不能在瘦肉精流通的五个环节进行严查重惩,使所有的人都不敢碰这道高压线。也许,这才是尽快禁绝瘦肉精的根本途径。
在我国,养殖企业和农户加在一起,其数量超过了一个怎能亿。如果立法不明,执法不严,要想彻底禁绝瘦肉精,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为此,农业部的杨振海处长说,也许只有在瘦肉精流通的五个环节层层设卡,严查重惩,使所有的人都不敢碰这道高压线,瘦肉精才会被彻底禁绝。
经济半小时记者/张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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