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来宁的陈小姐租住了一套房子,可住了不到一个月,听说这个房间曾吊死过一个人,陈小姐这以后再也不敢住了,向房主索要已交的一年租金,房主非但不给,还振振有辞地说:吊死过人不假,但房屋的使用价值并没有减损。而陈小姐考虑这件事的角度却不同,她认为:房屋的使用价值虽未减,但价值却减了,不值周边同等面积的房屋租金价格。居民张先生家住房南面,原本视野十分开阔,阳光更是充足,可是最近一幢小高层拔地而起,挡住了视线不说,一间房子甚至整天晒不到阳光,张先生一气之下与开发商打起了官司,索要阳
光权……类似的“蹊跷”官司时下正越来越多,而相关法律却没有规范,这难倒了法官们。
据南京无形资产评估研究所、南京五星资产评估公司总经理王顺林介绍,过去一些单位和居民找上门来,主要是对土地、房产、车辆、生产资料等有形资产价值进行评估,现在对诸如上述阳光权等无形价值进行评估的要求越来越多。这些在过去物质紧缺时代很多都不成其为“官司”,如果硬要较真会被人说成是胡搅蛮缠,而现在人们却一本正经地闹到法院,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是社会进步的一个表现。王顺林认为,对待这类纠纷显然不能再大而化之,而应仔细研究。譬如房间里吊死过人,有人从无神论的角度进行分析,认为房屋的建筑结构、使用价值并没有减损,但无论如何难以否认它对居住心理产生的不良作用,这种作用只能随着时间的流失而逐渐减弱,毫无疑问,该房屋的租金会低于同类地区房租的平均水平。实际上,对于此类“无形”损失的计算,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有比较详细的计算公式,如阳光侵权可考虑的相关因素有:日照减少导致的照明及冬季取暖费用的增加、建筑物晒不到阳光易腐蚀而缩短寿命、视野不开阔造成人的精神郁闷而对文化活动要求增加等。黄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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