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12月4日消息: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昨天通过《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自此,该省居民吃肉“放心”有了法规保障。
《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规定,省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省动物防疫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依法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和动物防疫监督;
对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实行计划免疫制度,按照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动物疫病病种名录实施强制免疫,免疫内容记入动物免疫证明,
并对猪、牛、羊等动物加封免疫标志,畜主凭免疫证明申报产地检疫,畜主未能提供动物免疫证明或者应当加封免疫标志的动物没有免疫标志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不得出具检疫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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