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11月28日电(记者张银曙) 沿用了数十年的居民用电“一统价”,在杭州将被打破。从12月20日起,杭州市区部分居民将按一天中的不同时段用电数计缴电费,其中每天22时至8时的用电价格比目前降低近一半。
为减少用电低谷时段的电力资源浪费和高峰时段的用电紧张状况,杭州市电力局开始在居民用电中推行分时段计收不同电价的做法,即根据每天用电高峰和低谷的不同时间,微
量上调高峰期电价,大幅降低低谷期电价,以鼓励市民消费低谷时段的电力。
杭州居民每天的用电高峰时段为8时至22时,峰电价格为0.56元/千瓦时;低谷时段为每天的22时至8时,谷电价格为0.28元/千瓦时。目前,杭州市居民用电“一统价”为0.53元/千瓦时,试行后的峰电价将比“一统价”高0.03元/千瓦时,谷电价将比下降0.25元/千瓦时。杭州市的用电分时计价,实行居民自愿申请,并需安装一种新的电表。安装这种电表,每户需约300元的费用;为了推行居民用电分时计价,杭州市电力部门决定承担其中2/3的安装费用。
据了解,此前的近十年间,杭州市居民用电价格已做过三次调整;第一次是1993年将每千瓦时电价从0.165元上调到0.3元。这次实行的分时计价中的谷电价,相当于第一次调价涉及两种电价的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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