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一些地方的商界,不断推出促销新招、奇招、妙招,不仅使消费者耳目一新,也使商家达到了促销目的。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怪招、歪招、邪招。有人用“英烈”促销就是一例。
在山西晋中地区刘胡兰乡及刘胡兰纪念馆,处处可见“胡兰牛肉”、“胡兰火腿”等广告。这些醒目的广告都与肉类食品相关,看后令人不悦。刘胡兰烈士是死于敌人的铡刀下
,毛泽东主席为她题词:“生的伟大,死的光荣”。烈士之乡启用烈士名字作为地名,是为了让后代永远怀念先驱者,但用烈士的名字作商品广告就是问题了。
还有的商家甚至将恶霸地主、“日本鬼子”之类也视作生财的“无形资产”,以此促销赚钱。在四川不少企业和商人利用昔日人听人恨的刘文彩的名字和他的庄园作招牌,大发其财。当地一些酒厂生产的“地主家酒”、“庄园老爷酒”随处可见。
有的商家还巧立名目以“刘文彩享用”、“小老婆爱吃”等招揽顾客。除此之外,还有“潘金莲发屋”、“西门庆酒家”之类也在一些城市街头出现。还有人专门请“日本宪兵”把门,开设照“日本鬼子”相业务等等。
上述促销的怪招、歪招、邪招,虽然表现形式不同,但都反映出一些商家为了赚钱已经到了不择手段,不分是非、唯利是图、惟钱是从的地步。也反映了某些管理部门的无能和低下!用英烈促销或许能带来滚滚财源,但却有失严肃和文明,且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用恶霸地主、“日本鬼子”促销,更是有损国人的自尊心。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间的竞争日趋激烈,经营者在促销手段上采用一些新招,本无可厚非,但凡事都得有个度,商业促销也一样,必须在合情、合理、合法的前提下进行,不能触犯法律,不能侵害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不能影响社会传统美德和精神文明建设,更不能为了赚钱而丧失道德。如果商家真心诚意善待顾客,做到不欺、不瞒、不坑、不骗,何愁“金石”不开呢?反之,如果财迷心窍,把促销弄到荒谬的地步,甚至不顾国法民情,其结果只能是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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