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利
我们知道,医院的药品零售价是以批发价加价15%来确立的。从理论上说,其利润较为合理,其价格也应是患者所能接受的,但事实却大相径庭。
目前的现状是,中国所有大、中型医院基本上为国家所有,财务管理较为严格,医院
只能遵从15%这个硬性规定。
实际上,医院也较严格地遵守了这一规定。而另一个现实是,医院主要收入来自于药品销售,占总收入的50%至70%。为了提高医院的收入,在医院整体用药量不变、医生的诊疗费又相对较低的情况下,提高单位数量的药品进价是一个最简洁、最有效的办法。
而且药品后面丰厚的灰色收入,也使各医院的院长、药房主任乐于接受现状。其他的药品零售商同样乐于看到这种局面,并深受其益。有媒体报道,四川一药店老板试图降低药价,遭遇同行巨大压力,被迫跳河自尽。
可以说,医院药房在整个药品零售市场上起着哄抬物价的作用,因其占据着药品零售市场85%的份额,使广大药品生产厂家、药品零售商不敢忽视,只有投其所好,为其量身定价。
结果是,药价从生产源头开始大幅虚高,在进入医院药房之前,早已翻了几番。然后,医院药房又在其价格上加价15%向广大患者销售。为了小小的15%的利润,医院药房大大侵害着患者的权益。
举一个例子,某生产补钙药品的厂家,有人可以以1.90元拿到一盒药,但其市场销售价为39.7元,医院所获纯利仅为5.2元。这听起来有点匪夷所思,但却是真实的。
我们做个假设,取消只能加价的15%的硬性规定,我们完全可以将其批发价砍到20元一盒。医院加价50%向患者销售,其零售价为30元,则医院所获纯利为10元,而患者也将少付9.7元,这是多么奇怪的一个现象。
看来,加价15%的政策性硬性规定貌似合理,但实际已成为药价虚高的罪魁祸首。
政府一直在进行医药分家的探讨,也曾调低上百种药品的批发价格,但消费者却几乎感受不到,看来此路并不通畅。
我认为,要彻底降低药价,必须要综合全盘考虑,首先要取消医院加价15%的销售药品的硬性规定,走市场化道路,允许医院对药品自由定价。
也许人们会质疑,这是否会再次导致药价大幅上升?我认为,可能性不大。
首先,现在的药价已经较高,再上调,可行性不大。其次,有医院同行的竞争及其他药品零售商的牵制。医院完全可以通过降低批发价,调高加价幅度,来提高药房收入,而患者又可能感觉到药价在下降。另外,政府部门正考虑逐渐调高医院的医疗费,填补药价改变可能带来的亏空。
这里,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是要大力发展药品零售业,发展药品连锁经营,形成几个在全国都有影响力的大型连锁药品零售企业。它会与医院药房进行有效的竞争。
但开药店,有关部门控制得非常严格。在我们这里,已经5年没有批准一个新药店,显然不利于形成药店之间、药店与医院药房间的合理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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