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有作废印章的假币(摄影/崔浩)
--昨天出租车司机吕先生打来电话,他在工作中收到一张50元假币,上面竟然还盖有银行声明作废的假币章。
本报记者蒋朔报道 11月5日晚上8点多,出租车司机吕先生在望京小区拉活,无意中收到顾客给的一张50元假币。当时他没有在意,回到家中才发现,这个50元的钞票上竟然盖着银行的假币章,章上印有“假币”两字和假币的编号。吕先生感到非常疑惑,已经被银行声
明作废的假币,怎么可能又流入社会呢?
本报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货币经营处的有关同志,她解释说,银行发现假币后,会立即没收,并对它加盖“假币章”声明作废。但有时,个别假币持有者不甘心假币被没收,以再看一眼假币为由,把假钱骗到手中,然后突然逃走。根据《人民银行法》等有关法律,这属于违法行为,银行保安和工作人员有权强制没收假钞。
但也有业内人士指出,银行内保卫严密,客户拿着盖章假钱逃走的说法似乎有些牵强。不应排除银行内部个别员工私留假币的可能。
负责北京银行假币工作的史先生表示,外省曾有过携盖章假币逃走的事情,但北京地区还没发生过,有关部门将根据假币上的编号,调查出具体是哪个省的哪家银行或储蓄所流出的假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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