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雪梅
上邮局寄包裹与特快专递,邮局均明码标价收费,但这两项邮政业务资费计费方法上却构成了重复计费,消费者花钱买专递信封、包装盒后,它们的重量又被再次计入资费中。
不久前,笔者用特快专递给本省一新闻单位寄稿件,花2元钱买了专用信封和填写单后
,6页稿纸加3张照片再加上信封总重243克,营业员说收费26元,笔者让营业员称了一只同样的空信封,重量是45克,笔者问,信封已付费,为何其重量还要计入邮费之中?营业员说信封钱与邮费是两码事,邮件总不能不用专用信封“光着身子”上邮路吧?笔者发现,根据国家邮政总局规定,1000公里以内特快专递函件200克以内收费20元,超过200克(1000克以内)每增加200克加收6元,去掉信封重量,笔者的邮件仅重198克,却被多收了6元!面对笔者的质疑,邮政部门的解释是,特快专递信封是由国家邮政总局统一设计制作销售的,由于顾客选择这项服务时,内装的都是重要函件,故对信封的质量要求较高,所以专递信封重量较高。
国内快递包裹业务也存在这种现象。所不同的是寄包裹的包装盒客户可自备,但经邮局审查发现可能长途压挤影响客户本人及他人邮件安全时,必须换上邮局自己统一制作的包装盒。这种硬壳包装盒根据规格大小售价为3—5元,大盒重400克左右,小盒的重200克左右,同样一旦用了邮局的包装盒盒子钱要付外,盒子的重量也被重复计入邮费中。包裹500公里以内重1000克收费5元,续重每增500克加收2元(5000克以内)。因此如果您要寄样小东西,则常会因盒子自重要多付几元邮费。一个人一次被多收几块不吓人,但所有的邮政客户长期以来的“奉献”,可就是个天文数字了,关键是我们挨宰还不知道。
工商部门人士认为,邮政业务的重复收费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有关部门应对此规定作出修改。正如一位消费者所说:如果乘客买车船机票,卖票方还要乘客交油钱、交通器折旧费什么的,乘客会答应吗?邮政作为垄断专营部门,这两项重复收费的资费执行规定无论是国家级的行规、还是依照国际惯例,都应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原则,而不应以行规强加在消费者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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