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梯绞断女童手指(摄影/秦秀玲)
本版文字秦秀玲 李楠
11月2日上午10时,记者几经周折终于在积水潭医院小儿骨科病房见到了被滚梯吞噬了3根手指的两岁半女孩佟宇欣,她正在病床上聚精会神地听爸爸讲猫和老鼠的故事。她受伤的左手已经被包扎起来,只剩下大拇指和小拇指露在外面,右手则插满了输液管。
10月31日上午11时左右,小宇欣跟随妈妈在位于角门的鑫星西单商场购物,手不慎被滚梯下端的梳齿板夹断了3根手指。在病房的楼道里,宇欣妈刘女士泣不成声:“我们当时在3楼,我正领着孩子走,谁知,孩子突然摔倒了,爬起来就哭着说手疼。我一看,孩子的手血淋淋的,好像掉了几个手指,赶紧抱着她往博爱医院跑……”“
阿姨,我的手被电梯绞了。”宇欣天真地告诉记者,她可能还不知道这对她意味着什么。“孩子像我一样,是用左手拿碗拿筷的,左手残废了将来可怎么办呀!连腰带、鞋带都不能系!”孩子爸佟先生边说边把头埋在病床上呜呜地哭。小宇欣懂事似的艰难地摸着爸爸的头说:“爸爸,你别哭!爸爸,你别哭!”孩子的坚强使这个硬汉子哭得更厉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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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梯伤人屡见不鲜
滚梯伤人已经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类似的事件不绝于耳,仅在过去的一年时间里就有几篇有关的报道见诸报端:
据《北京日报》7月20日报道,6月16日11时,4岁的小楠楠与母亲一同乘坐地铁外出,在地铁崇文门站东南出口乘滚梯出站时,小楠楠的左手被滚梯扶手带上的一个缝隙绞了进去,小拇指的第一节被生生绞断。
《北京晚报》6月28日报道,6月21日上午10时许,一位老太太在地铁阜成门站乘滚梯时,由于没有抓住扶手,站立不稳一下子摔倒在地。幸亏身后的一名中年男子伸手相救,将老太太的上身抱住。地铁工作人员及时将滚梯停了下来,这名男子才将老人扶起。如果没有这位中年人的鼎力相助,老太太轻则挫伤,重则骨折,后果不堪设想。据《北京晨报》2000年11月17日报道,前一天上午,一名男子在安定门地铁站乘滚梯时突然从上升的滚梯中部跌倒,致使其后面的多名乘客滚在一起,其中4名老年人受到不同程度的外伤。
调查评论
滚梯伤人谁之过
发生在去年7月的7岁幼童童小麟被家乐福超市的电梯划伤了半边脸一事已经画上了句号,今年9月,经市第一中级法院一审、二审后,双方达成和解:家乐福除已支付的近2万元医疗费外,再一次性赔偿20万元。另据报道,发生在6月16日的4岁女孩小楠楠被地铁滚梯夹断手指一事已经有了新的进展,小楠楠的父母将北京市地铁总公司推上被告席,要求他们赔偿经济损失及继续治疗费总计十多万元,并赔偿精神损失20万元。
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各大商场和地铁站是滚梯集中安装使用的场所,同时也是滚梯伤人事故发生最为频繁的地点。每当有事故发生后,以商家和地铁公司为一方,受害方为一方,双方各说各的理,都认为对方是过错方。商家和地铁公司说,乘坐滚梯存在危险,这属于常识,且滚梯边都有警世牌说明老幼病残的乘客需在他人的看护下乘坐,既然如此,出了事就是监护人没有尽到责任;而受害者则认为,发生事故的原因首先是滚梯本身存在安全隐患,或者是滚梯提供者对滚梯的危险性强调不够。到底这责任应该由谁担、怎么担呢?记者请教了汇源律师事务所的魏律师。
魏律师认为,发生滚梯伤人事故的具体原因各不相同,应该独立进行讨论。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无论商家还是地铁公司都属于服务提供者,滚梯是其提供服务的一部分。他们与滚梯乘客间构成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关系,所以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产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据此,一旦在乘坐滚梯时受到伤害,无论是谁都有权利依据《消法》向经营者索取经济赔偿。对于服务提供者来说,则应该牢固地树立安全服务意识,确保广大消费者的人身安全权。
另外,魏律师特别强调,未成年人由于不具备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所以一旦有未成年人受到伤害,服务提供者应该承担完全责任。
调查分析
滚梯现存四大隐患
受伤女童佟宇欣的母亲刘女士气愤地说:“我家住在马家堡,几乎天天来这里,没有在商场的滚梯旁看见过警世牌。”记者于事故发生后的第二天晚上来到了该商场,在出事地点——三层滚梯处看到,这部梯子已经停了,梯旁的血迹也已经被清洗干净,在滚梯右侧的大理石柱子上贴着一个黄色的告示牌,上面列出了几条乘梯注意事项。该商场办公室的刘先生告诉记者:“我们都不知道当时的情况。”对于记者的进一步询问,他显得有点不耐烦:“商场的每部扶梯都是经过劳动部门检验的合格梯子,而且商场的电梯工也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不可能是梯子的问题。”当记者问事故发生时该处是否挂着警世牌时,他拒绝回答。
记者在百盛购物中心、中友百货、当代商城、双安商场看到,这些商场在扶梯的上下入口处,都挂着“乘梯说明”和“请您安全乘梯”的警世牌,提醒顾客注意安全乘梯,在扶梯和楼层的入口处也都有栏杆。中友百货企划部的郑小姐说,除了悬挂警世牌之外,他们还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在各层巡视。另外,他们还在电梯的上下入口处设有监视器,发生意外时能迅速反映到中央控制室并及时赶到处理。双安商场工程部的一位负责同志说,该商场定期对商场内所有的扶梯进行检修,如发现有损坏的零件,及时更换。
北京升华电梯公司的张桂竹总工程师认为,鑫星西单商场的设备可能存在一定问题。他说,孩子的手很可能是被梳齿板夹伤了。记者于11月2日晚再次来到这家商场,仔细检查了各层的滚梯,虽然出事地点的扶梯梳齿板比较整齐,没有发现断齿现象,但记者发现,在其他层的滚梯上,有些梳齿板已经断了几个齿,还存在隐患。
张工程师说,除了梳齿板之外,还有3个隐患。其一,滚梯的扶手。扶手的皮带底下有个缝隙,如果皮带用久了被磨损得厉害,这个缝隙就会加大,稍不注意,就会夹住手,商场应该定时检查更换皮带。其二,裙板。裙板指的是扶梯梯节两边的不锈钢板,这个钢板应该是固定的、平滑的,如果安装不好或被重物砸坏引起变形,而乘梯人乘梯时又不注意脚下,也能被划伤,北京也曾发生过被裙板划伤脚的案例。其三,滚梯和楼层相接处的栏杆。商场必须保证这个栏杆是牢固的、严密的,以免乘梯人从这里掉下去。张工程师说,负责维修保养滚梯的电梯工是否持有特种作业证,也是保证滚梯安全的一个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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