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安全防护产品顾名思义是对使用者具有一定安全保护功能的设备,然而,国家质检总局在第三季度抽查时却发现,部分安全防护产品并不“安全”。
抽查发现,部分安全防护产品安全性能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有关部门在抽查安全网、防火阀和排烟防火阀、消防车、防盗安全门等安全防护产品时发现,一些企业忽视质量检验,缺乏必要的检验手段的现象较普遍,造成了产品的安全性能不合格。如安全网的耐冲
击性能是防止高空作业人员坠落或物品坠落伤害工作人员的关键指标,然而在抽查中,有19种产品的耐冲击性能不合格,如沈阳金城绳网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城牌ML-1.8X6密目式安全立网,在进行耐冲击性能试验时,产品冲击后断裂直线长度达到4500毫米,远远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小于200毫米的要求。
另外,抽查的企业中有近1/3的企业无必备的耐冲击性能检验手段,有的企业负责质检的工作人员连国家标准中的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都不清楚,有的企业安全网冲击试验设备锈迹斑斑,弃之不用。抽查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时发现,在江苏省靖江市抽查的生产防火阀、排烟防火阀的6家企业中,有5家企业的产品不合格,这些企业由于缺少必要的检验设备,对外购件未进行有效的控制,导致产品在耐盐雾腐蚀性、环境温度下漏风量、90分钟耐火性能等关键性能指标上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这样的产品,投入使用后,极易出现故障,失去安全防护的作用。(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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